《指南》共包含9個附件,分別對風險程度較高的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審批,國產特殊化妝品、進口特殊化妝品的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注銷注冊等審批流程作出詳細指導。同時,《指南》還對企業在進行特殊化妝品和新原料注冊過程中遇到的常見問題進行了解答。
《指南》附件一中,風險程度較高的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審批辦事指南指出,申請注冊具有防腐、防曬、著色、染發、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妝品新原料,應當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申請資料,受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形式審查。
《指南》中詳細介紹了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節以及規定行政許可的依據,具體內容,可參考下圖以及文件中的附件。
根據《指南》,承諾受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法定審批時限為20個工作日(技術審評時間90個工作日,審批時間20個工作日)。具體可參考下圖,受理機構應當自國家藥監局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化妝品新原料注冊證或者不予注冊決定書?;瘖y品注冊證有效期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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