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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簡稱“特殊膳食”,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簡稱特醫食品)和嬰兒配方食品等

            1.定義
            為滿足特殊的身體或生理狀況和(或)滿足疾病、紊亂等狀態下的特殊膳食需求,專門加工或配方的食品。這類食品的營養素和(或)其他營養成分的含量與可類比的普通食品有顯著不同。

            2.特膳食品需要具備兩個條件:
            第一,某一種或某一類食品最適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嬰兒、幼兒、糖尿病患者、嚴重缺乏某些營養素的人等。這類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結構與一般人群的膳食結構有明顯區別。
            第二,為這類人群制作的食品與可類比的普通食品的營養成分有顯著不同,有些營養素含量很低或很高。如無母乳喂養的嬰兒需要的嬰兒配方乳粉,其營養成分和含量與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顯著不同。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才能稱為特殊膳食用食品。所以說特膳食品是指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營養,即提供特殊的生理和營養成分(無法從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攝?。?,相比保健食品來說,其更具有“特殊”性。

            3.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類別主要包括:
            a)嬰幼兒配方食品:
            1)嬰兒配方食品;
            2)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3)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b)嬰幼兒輔助食品:
            1)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
            2)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c)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種除外
            d)除上述類別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包括輔食營養補充品、運動營養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應國家標準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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